公屋禁養狗 背後存在不公義?
發布時間: 2015/05/28 15:46
最後更新: 2015/07/24 16:35
公屋應否養狗的問題近日又成為討論熱話。《香港動物報》指,近日在多個討論區都有網民指,房屋署正大規模巡查養狗的公屋戶,並故意在門外引誘狗隻吠,引來狗主不滿。事件引來各方討論,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麥志豪的文章便提出「公屋養狗,禁與不禁?」的問題。
據《香港動物報》報道,近日有網民在討論區指,房屋署人員在公屋懷疑養狗住戶門外拍打大門、找來保安員在門外大叫,藉以引屋內狗隻吠,隨後攝錄住戶家中情況。
報道指,網民認為現有房屋條例已經過時和不公,又指公屋可以養貓、養雀,但卻不可養狗,做法不公平。網民更發起6月5日遊行,並收集市民簽名,希望爭取公屋養狗權利。
事件引發市民討論公屋應否養狗的問題。非牟利獸醫執行主席麥志豪27日在報章專欄以〈公屋禁養狗背後的不公義〉為題指出,不應一刀切禁止公屋住戶養狗。
麥志豪提出,房屋署不准許住戶養狗原因是狗隻可能會為住戶帶來負面影響,但麥志豪認為房屋署應「公道一點」,指應該懲罰違規的狗主,但不應在狗主未違規前,已不准許養狗:
房署必須公道一點,飼養狗隻這個行為本身是沒有傷害性的,如果有,全香港應立法禁止養狗吧! 傷害性只出於那些不負責任的自私主人。
那為何要一刀切同時懲罰那些負責任的主人呢? 多年來,難道大家未見過人和狗隻可以在公屋內和睦共處嗎?難道大家可以徹底否定動物為屋邨所帶來的歡樂嗎?
飼主違規被罰心甘命抵,但還未違規就要先被定罪,這不是歧視是甚麼?!
麥志豪指出,公屋的「屋邨管理扣分制」可以加入對狗主的規管,例如狗隻深夜吠叫影響他人要被扣5分,狗隻隨處便溺影響環境衛生要扣5分,狗隻誤傷鄰居要扣10分等。
不少網民支持麥志豪的提議,指如果狗主負責任,而且不影響鄰居,公屋亦可以養狗:
如果無影响鄰居,有責任嘅狗主,安排妥善,why not?
不過,亦有網民認為租約已列明不准養狗,戶主應遵循租約要求:
講到明唔得,都要去做? 如果出去租私樓,個業主講明唔養得狗,唔係就唔租,狗主們又企唔企得硬啊? 大佬啊大部份住得公屋都係租戶,你買左都要睇番張公契啦,有乜好討論?到底分唔分得清庄閒?
問題應該放喺私人樓多啲,公屋,租嘅,理應follow業主嘅規矩,當然,規矩太嚴苛係一個可爭議嘅題目。
各位,公屋應該養狗嗎,歡迎留言討論。